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浙江省土地整理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土地整理中心:浙江省國土資源廳下屬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guī)格相當于縣處級。辦公地點位于杭州市區(qū)。主要負責全省土地開發(fā)整理項目中的技術性、事務性工作,具體承擔國家、省級土地開發(fā)整理項目及資金使用監(jiān)管,全省耕地質量建設與管理、耕地質量等級監(jiān)測,土地開發(fā)整理項目可研、規(guī)劃設計及預算編制,土地開發(fā)整理技術規(guī)范建議的編制,土地開發(fā)整理資源調查、技術研究等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耕地質量等級監(jiān)測崗位3,為專業(yè)技術崗位。 應聘者應符合《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zhí)行的有關規(guī)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各項具體要求: (一)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7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 (二)研究生學歷,土地資源管理或地理信息系統(tǒng)、土壤學、地球化學專業(yè); (三)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四)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經歷。 上述要求中,應聘者的職稱應于報名截止日前取得,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7月10日期間,發(fā)送報名電子郵件(郵件主題設為“應聘+姓名”,)到專用郵箱zhejiangtdzl@163.com,附報名表(見附表)。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3天內,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電子郵件向報名人員反饋資格初審結果。 符合報考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不得少于招聘崗位人數(shù)3倍,否則按比例減少本次招聘人數(shù)或取消本次招聘計劃。 3、應聘資格的取得。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崗位,招聘單位確定考試有關安排后,在網上發(fā)布考試通知。招聘單位不另行發(fā)放準考證,通過資格初審者自動獲得應聘資格,筆試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各按50%計入總成績。 1、筆試。筆試內容為崗位相關的專業(yè)與政策性知識(不指定具體參考書籍或資料),筆試時間120分鐘,滿分為100分。筆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筆試結果將在指定網站公布,并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應攜帶報名表(貼照片)、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勞動合同或社保繳納記錄證明及招聘條件相關的其他證件原件、復印件各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應聘人員應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崗位認知、適應能力、專業(yè)水平和語言表達等綜合素質。 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面試結束后,在網上公布考試結果,按1:1比例確定入圍人選名單。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總成績前3名(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執(zhí)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zhí)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指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xiàn)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jiān)督: 1、浙江省土地整理中心網站(http://tdzl.zjdlr.gov.cn/)。 2、浙江省國土資源廳網站(http://www.zjdlr.gov.cn/政務公開/人事信息/事業(yè)單位招考); 3、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jiān)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浙江省國土資源廳(人事處):0571-88877820;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8877356 聯(lián)系人:高女士 浙江省土地整理中心 2013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