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市經濟社會發(fā)展需要,根據(jù)《海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等有關文件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有34家事業(yè)單位推出崗位42個,計劃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51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shù)和資格條件詳見《2013年下半年海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條件》(見附件)。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報名時間:2013年9月24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6∶00; 報名地點:海寧市人力資源市場(海寧市海州東路548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二號樓一樓大廳); 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三、招聘條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勤奮好學,熱愛本職工作,身體健康; 2.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等條件(各招聘崗位具體條件詳見附件), 3.年齡18至35周歲(1977年9月24日至1995年9月24日期間出生)。 4.部分招考職位所要求的“二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工作,或曾在軍隊團級及以下單位服役、自謀職業(yè)、個體經營累計二年及以上的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5.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對象為:海寧市行政區(qū)域內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期、任職期的計算統(tǒng)一截止到2013年9月24日。 在編在職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應取得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5.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在2013年9月24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的按社會人員報考。 根據(jù)《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程(試行)》(浙人社發(fā)〔2011〕79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fā)〔2008〕58號),屬于第十二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錄用程序 (一)初審: 應聘人員憑本人戶口薄(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畢業(yè)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報名,如:碩士及以上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等,留學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同時提供近期同底一寸彩照二張,并填寫《海寧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報名表》,由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初審。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中共海寧市委組織部出具的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情況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 (二)復審: 初審合格的應聘者,持所有資料及招聘單位初審意見到招聘復審處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領取《準考證領取通知書》(市人民法院審判保障服務中心速錄員(書記員)職位領取《速錄技能測試準考證領取通知書》)。當招聘職位需求數(shù)與報名合格人數(shù)不足1∶3時,相應核減招聘名額直至取消該職位本次招聘。 (三)繳費 時間:2013年9月27日12時—9月30日17時。 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可通過工商銀行網銀進行網上繳費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 繳費詳細流程請查看海寧市人才網(www.hnrc.gov.cn)首頁?——考試信息——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考務費網上繳費(置頂處),如遇到問題,請咨詢0573-89232899。 報考海寧市人民法院審判保障服務中心速錄員職位的考生,報名時需繳納速錄技能測試費用40元/人,速錄測試合格人員繳納考試費用方式、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試: 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辦法進行,滿分均為100分。市人民法院審判保障服務中心速錄員職位在筆試前需進行速錄技能測試,內容為文字錄入,總分為100分,采用亞偉速錄機或計算機鍵盤錄入的方法,輸入法在規(guī)定項目內自選,采用聽打方式進行,測試時間為10分鐘,文字錄入速度要求每分鐘110字以上,準確率達到75%以上為合格,準確率即為文字錄入成績。合格者進入筆試,當招聘職位需求數(shù)與合格人數(shù)不足1∶3時,相應核減招聘名額直至取消該職位本次招聘。速錄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兩門筆試科目分之和(市人民法院審判保障服務中心速錄員職位筆試成績=筆試科目分÷2×40%+文字錄入成績×60%)。 筆試時間: 2013年10月19日,上午9:00—11:30 《綜合基礎知識》; 下午14:00—15:30 《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其中《綜合基礎知識》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為全客觀題。 2013年海寧事業(yè)單位筆試培訓班 2.面試: 筆試后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缺考一個科目及以上的不列入面試對象)。 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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