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縣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根據(jù)我縣教育系統(tǒng)用人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崗位條件及要求 本次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65人。詳見《新晃侗族自治縣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語言表達能力強,善于與人溝通,普通話達到國家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漢語言文學專業(yè)達報考者普通話達到國家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并具有相應等級證書。 (五)服從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員需在新晃工作滿5年后方可申請調離,在聘任崗位上工作滿3年以上方可要求調動(同類鄉(xiāng)鎮(zhèn)之間調動不受限制)。 (六)符合招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凡被刑事處罰或開除公職人員以及兩年內在我縣公開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的人員均不得報名。 (七)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不得報考同編制性質的崗位。 (八)本次招聘專業(yè)要求參照《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 三、招聘程序 發(fā)布招考簡章—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錄聘審批。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8年 1月17日 報名地點:湖南師范大學招生就業(yè)處,聯(lián)系電話:18174559073(龍老師)。 (二)報考者需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身份證在辦理之中的需持公安機關證明)、畢業(yè)證(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報名時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和教師資格證考試合格證明,2018年7月31日前考察時須提供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具體職位所需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報名。 (三)報名時,資格審查由縣教育局、縣編辦、縣人社局組成資格審查小組,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及條件進行現(xiàn)場審查,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考試。符合報考條件者,填寫報名登記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照片2張。 (四)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填報一個崗位。 五、考試 1.考試方式:采取現(xiàn)場試講+面談的方式,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2.面試時間:2018年1月18日; 3.面試地點:湖南師范大學(詳見準考證)。 4.面試人選:湖南師大考點崗位報名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經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調整招聘計劃。報考職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設置面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合格分數(shù)線不低于70分(含70分)。 5.面試內容:采取現(xiàn)場試講+面談的方式進行,具體細則另行制定。面試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