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陜西省2016年基層政法機關干警招錄定向培養(yǎng)公告》,現(xiàn)將教育入學成績查詢、面試資格復審和報考人民警察職位人員的體能測評工作安排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教育入學成績查詢 全省2016年基層政法機關干警招錄定向培養(yǎng)教育入學成績已與本公告同時公布?忌毐救藨{身份證號碼和報名序號登陸陜西省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http://www.shaanxi.gov.cn/)或陜西省公務員局網(wǎng)(http://www.sxgwy.gov.cn/)查詢。 考生對教育入學考試成績有異議的,應在成績發(fā)布后5個工作日內(nèi),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書面申請到陜西省考試管理中心信訪室申請復核(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40號),復核期間,不中止考錄程序。對復核結果無誤的考生,通過電話或短信告知結果;對復核后確屬有誤的,書面通知考生本人。涉及面試資格的,將另行發(fā)布公告對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等情況予以變更確認。逾期不再受理復核申請。 二、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員 (一)筆試總成績 根據(jù)中央政法委、中央組織部、國家教育部、人社部、公務員局等十一部委有關文件規(guī)定,考生筆試總成績由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與教育入學考試成績按各占權重50%,以百分制構成考生的筆試總成績(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招考公告)。考生筆試成績確定后,按規(guī)定的計算辦法合成考生的筆試總成績,并按考生報考職位依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了排序。 (二)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 為了確保錄用人員的基本素質(zhì),體現(xiàn)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jīng)省考錄辦研究,劃定本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的筆試總成績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50分。對筆試總成績低于50分的不確定為面試資格復審人員。 (三)按職位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員 對筆試總成績在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之上且考生人數(shù)不少于錄用計劃3倍的職位,以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錄用計劃數(shù)的3倍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對筆試總成績在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之上考生人數(shù)少于錄用計劃3倍的職位,達到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之上人員確定為面試資格復審人員。 各職位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員詳見附表。各職位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員以準考證號由小到大的順序排列。 三、面試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工作安排 (一)面試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時間安排 各資格審查單位具體安排詳見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