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聘程序 (一)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及出題范圍,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試題分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計算機專業(yè)基礎知識兩部分,試題滿分100分。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情況,設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方能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共同進入面試。 筆試時間2017年11月12日,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考人員需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云南省國家稅務局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公布。 分數為零分的人員、未缺考但被標記為缺考的人員、對違紀情形有異議的人員可以申請查疑。 (二)資格審查 面試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每個崗位1:3的比例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對擬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擬進入面試人員須在2017年11月15日上午12:00前,以電子郵件形式向省局人事處確認是否參加面試,有放棄參加面試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延進行遞補。未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不進行遞補。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學位證書或院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證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職稱(職業(yè)資格)證書或專業(yè)等級考核證書;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在職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 資格復審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在云南省國家稅務局門戶網站另行公告通知。 (三)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的高低排序,按照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主要考察考生專業(yè)技能及適應崗位要求的業(yè)務素質與工作能力等。面試滿分100分。 (四)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從高到低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與考察人員。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以筆試成績高者排前。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低于3:1的職位,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60分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 由用人單位組織擬聘人員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具體參照執(zhí)行人社部、衛(wèi)生部聯發(fā)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不進行遞補。 (五)考察 考察主要針對擬聘用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發(fā)〔2013〕2號)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與報名時填報情況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不予聘用;個人檔案核查情況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 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暫緩作出考察結論?疾祀A段出現不予聘用情況的,不進行遞補。 (六)聘用 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在云南省國家稅務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備案手續(xù);對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備案;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備案,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備案。公示期滿無影響聘用問題的人員,上報國家稅務總局人事司和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備案,辦理聘用手續(xù)。辦理聘用手續(xù)時必須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應證書原件,否則不予辦理。 (七)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yè)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和事業(yè)單位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招聘紀律 (一)對違反招考紀律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可給予取消考試資格。 (二)遵守回避規(guī)定。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實行回避。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云南省國家稅務局監(jiān)察室全程進行監(jiān)督。 八、其他事項 (一)公開招聘的有關信息通過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云南省國家稅務局戶網站向社會發(fā)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次招聘考試專業(yè)目錄參照《2017年云南省公務員考試專業(yè)目錄》執(zhí)行。 (三)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如果報名填寫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兩者不一致,報考人員將被視為違反誠信原則,由此帶來的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將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四)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關的宣傳推銷材料,以免受騙上當。 (六)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單位和考試機構對報名考試階段的一切違紀違規(guī)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請考生務必誠信參考,否則不但影響考生的本次考試結果,還將影響考生的誠信檔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九、聯系方式 (一)咨詢電話:0871-63123675 (二)監(jiān)督電話:0871-63128046、63122427 附件:1.云南國家稅務局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2.云南省2017年度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指導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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